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11月份热力 销售价格应急联动的公告

鉴于近期国家实现煤炭多渠道保供,产能释放加快,市场煤炭采购价格下降明显。根据《兴化市热电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经调研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热力价格应急联动,适当疏导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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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本委对市热电公司煤炭实际采购情况调查,11月份合计采购煤炭3904吨,采购价格分别为2421.36元/吨、975.36元/吨,折算成7000大卡标煤均价为2552.49元/吨,比10月份标煤均价2466.2元/吨上涨了86.29元/吨。

二、按联动系数(1:0.1)测算,供热价格上涨8.63元/吨。理论测算供热价格在366元/吨的基础上调整为374.63元/吨。考虑到本月煤热价格仍处于高位、下游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周边县市价格下降实际情况,11月份供热应急联动价格调整为320元/吨,未分摊部分拟在后期煤炭价格下降时逐步疏导。

三、应急联动价格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供热量(抄表量)起执行。

四、市热电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煤炭采购成本管理,合理规避风险,并将采购合同、监测报告、结算发票等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与用户的沟通协调、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工作,确保11月份应急联动价格平稳实施。

特此公告。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