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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上午10时许,海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12月1日22时许准备关门离店时,被一男子持刀挟持抢劫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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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 副市长、公安局长孙康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决不能让在平安海安建设中被打得绝迹多年的持刀抢劫抬头,必须露头就打,作案必诛!副局长季峥嵘迅速组织刑侦等多警种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等系列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名男子,年龄约三十岁,戴蓝色医用口罩,上身着黑色皮夹克,下身着黑色运动裤,脚穿黑白相间运动鞋,作案后沿中坝南路向南逃窜。

专案组民警寻迹追踪查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全程戴口罩,一身黑衣,走街窜巷,徒步绕行,作案后消失在328国道以南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未能抓取到其面部全貌,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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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专案组民警28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所处方位,于12月3日13时在328国道市区地段将躲藏在路边货车内睡觉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福建籍)抓获归案。

到案后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对其在海安实施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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