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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今早(4日)通报:2021年12月3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6例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4例,其中来自乌克兰1例,来自墨西哥1例,来自巴西1例,来自刚果金1例。

病例1、病例2均为美国籍,在美国生活,自美国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1年11月28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3为中国籍,在苏丹工作,自苏丹出发,经埃塞俄比亚转机,于2021年11月30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为中国籍,在以色列工作,自以色列出发,于2021年11月17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解除隔离前出现症状,即送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排查。经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5为中国籍,在以色列工作,自以色列出发,于2021年12月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6为德国籍,在德国生活,自德国出发,于2021年12月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6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已追踪同航班密切接触者78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2021年12月3日0—24时,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2021年12月3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该无症状感染者42岁,系12月2日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已被隔离管控,12月3日核酸检测异常。经市、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已追踪到该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52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无症状感染者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截至2021年12月3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2487例,出院2422例,在院治疗65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2例。

截至2021年12月3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病例386例,治愈出院374例,在院治疗5例,死亡7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1年12月3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中的无症状感染者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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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是传播传染性疾病的重要环节

除了新冠之外

其他传染性疾病也是一样

只要是人群聚集的地方

都可能成为病原体的乐园

疾病主要通过什么途径传播?

又该如何预防?

来看解答↓

01

什么是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是指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

02

公共场所可能传播的病原体

公共场所传播传染性疾病的病原体繁多,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03

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途径

呼吸道传播

这是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的主要途径。空气中的粉尘或者气溶胶一旦携载病原体(如新冠病毒、军团菌病等),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极可能经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或感染症状。如果病原体可以人传人,极易引发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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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道传播

公共场所的食物、水一旦被病原微生物污染,会经由消化道进入人体,引发消化道感染症状,甚至消化道传染病的流行。例如:霍乱弧菌可引发霍乱流行,伤寒沙门氏菌可引发伤寒流行,甲肝病毒可引发甲肝流行。

接触传播

公共场所人群聚集,人员流动性强,公共用品、用具往往经多人接触,若不及时清洁消毒或更换,极易为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创造条件。例如:消毒剂浓度不达标,无法杀灭和抑制游泳池水中的病原体;公共浴室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彻底,成为感染性皮肤病、甚至性传播疾病传播介质。

其他传播

若公共场所环境质量不佳或经营管理不善,旅客/游客还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感染疾病。例如:因蚊虫叮咬引发虫媒疾病等。

04

公共场所如何预防传染性疾病?

主管部门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经营单位

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保护公众健康,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职责所在,经营者应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落实场所卫生管理。主要包括:

1.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

2. 经营单位应落实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

3.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健康事故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机构

4. 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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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上海发布

编辑:方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