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达州著名景点碧瑶山庄与罗建全涉及工程款的案子在达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在此前的一审中,罗建全诉碧瑶山庄拖欠工程款,而碧瑶山庄则以工程质量进行了反诉。

公开资料显示,碧瑶庄园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渠县万寿乡灵感村,占地近2000亩,建筑面积50000余平方米,是渠县重点打造的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由四川博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按4A景区标准建设,记者在携程以及大众点评等网站上发现,去过的游客对其均有不低评价。

梳理中可以看到,双方争执焦点在于,包工头罗建全认为,自己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所有建设工程,工程劳务费共计587万余元,但向黎只支付了320万元,仍有268万元没有支付。而四川博舜和向黎一方作为反诉则表示,没结清项目所有款项,是因为罗建全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围墙多处开裂甚至垮塌,游泳池底部和池边多处鼓包等等,所以也一直没有验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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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材料都是对方负责的,我们只负责人工。这种包清工的简单合作,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全部由我们负责,不讲道理。”罗建全说,该项目工程开工前手续并不齐全,且未经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直接进行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工程开工前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说了一个价格,工程完工后,向黎不对我做的劳务部分进行方量确认,致使现在无法进入鉴定程序,且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官明确表示没有图纸、没有进行方量确认,无法进入鉴定程序。对此我只想说没有图纸不是我的原因。

2021年6月15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对罗建全和四川博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审判法官认为,原告罗建全未能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工程收方记录资料或结算资料,也无法证明原告罗建全主张的工程劳务总造价和待收工程劳务款,因此,判决原告罗建全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驳回其全部诉求,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罗建全向记者表示,当初向渠县人民法院起诉的诉求,就是请法院通过第三方鉴定,搞清楚该劳务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核算民工的工资价值,并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法院说,我拿不到四川博舜向黎的结算资料,是我举证不能。我想反问一句,如果向黎对我的工程无异议,签字验收了,那我们还找法院打官司干嘛?”

败诉的罗建全,将此案上诉至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9月18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认定一审法院渠县人民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法撤销民初848号民事判决,发回渠县人民法院重审,罗建全二审案件费用28284元予以退回。

11月30日,向黎对此也有些无奈:“这个景区的创建过程中做的比较紧张,围墙等都因势而建,他是专业的人,如果认为有问题可以不接这个活,我不相信没有图纸他就不做基础,有人也让我们做些让步,但他的要求,我们确实做不到。总之,这个事情已经打了好几轮官司,我们一切都以证据说话。”

来源:达州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