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德州”微信公众号12月3日通报,日前,经德州市纪委监委指定,武城县纪委监委对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申请土地指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州市纪委监委批准,决定由陵城区纪委给予刘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