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警服自拍耍帅
没想到被“同行”盯上了
近日,滁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
在网络执法巡查中发现
一年轻小伙多次在短视频平台
发布身着警服的自拍
视频定位显示在
发布地点在凤阳县
随后,网安支队民警
立即将该线索推送至凤阳警方
经凤阳警方核查
该男子竟是一名假警察!
据该男子交代
自己发布身着警服的
自拍照片和短视频
是为了“涨粉”
获得满足感和虚荣心
而警服也是通过不法渠道购买的
目前,该男子已被凤阳警方行政拘留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服是人民警察专用的制式服装,是人民警察身份的重要标志和人民警察形象的重要体现。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平时的生活中,切勿逞一时潇洒而触犯法律。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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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凤阳警方
编 辑 | 乔磊
审 核 | 徐琦
主办单位 | 中国警察网安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