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银鱼
太湖白虾
太湖白鱼
长江刀鱼
长江河豚
这些“江湖美食”
常州人耳熟能详、百吃不厌
下馆子时
从没有点过其中任何一个的
请!举!手!
有吗?有吗?有吗?
但是
现在要告诉你
这些菜名不能出现在菜单上
否则就是违法!
近日
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
对横林镇一家打出“太湖银鱼”菜名的私房菜馆
行政处罚390元
因为太湖流域已经禁捕
太湖所产银鱼不能作为菜品
拿普通银鱼宣称“太湖银鱼”
属于货不对板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太湖银鱼”用作菜名,违法!
2日,记者从江苏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获悉,该局对横林某私房菜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9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经开区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处理的第4起虚假宣传案件。
今年8月,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林分局检查人员发现,横林某私房菜馆墙面张贴的菜谱上,有一道菜为“太湖银鱼羹”。调查中,菜馆经营者称上述羹汤使用食材为普通银鱼而非太湖银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店家使用‘太湖银鱼羹’作为菜名是为了吸引顾客,其实菜品与太湖水产无任何关系。”横林分局监管一科科长徐跃飞说。检查人员认定其菜名与实际所用食材不符,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据介绍,长江流域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经开区唱响“网络+网格”“规范+引导”“硬件+软件”监管三部曲,全面筑牢市场监管防线。
关于长江三鲜不能上菜名
这点倒是非常明确的
去年江苏高院有过专门的通告:
严禁销售
严禁以此为营销噱头
对商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
“太湖银鱼”“太湖白虾”“太湖白鱼”
既然属于长江流域禁捕渔获物
出现在菜名上要么是虚假宣传
要么就触犯了“禁捕”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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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晚报、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