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驻马店蓝盾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首次兑付核准信息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书》授权,依照《驻马店市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流程》(驻处非领[2019]1号)文件规定,现对集资参与人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前期已经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登记,持有驻马店蓝盾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有效借款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的所有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地点

(一)登记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截止至12月31日)

(二)登记地点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河大道)东楼一楼105房间

联系电话:0396-3786156

三、需携带材料

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驻马店蓝盾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核实信息登记工作人员收回存档,集资参与人可保留复印件;

3、交款或转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郑州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清退集资款,开户名需与借款合同一致);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需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办理,如集资参与人本人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继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及时登记。凡在截止日期前不来登记的,视为放弃。因未登记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涂改原始凭据,冒领钱款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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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胡海洋

·审核丨朱洵 终审丨张凯旋

·来源丨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