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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幼童强强(化名)

在邻居家玩耍时,

被邻居家饲养的狗咬伤。

随后,

强强的父母因与邻居

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

诉至韶关仁化法院。

仁化法院经审理,

依法判决宠物主人承担80%的责任,

强强父母承担20%的责任。

到邻居家玩耍,被狗咬伤头面部及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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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法院:饲养人应赔偿,父母监护不力也要担责

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 法院依法判决余某赔偿20850.35元,其此前已赔偿2000元,该款项在赔偿总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