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全市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库伦旗所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

12月1日11时许,库伦镇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辖区某超市在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码时发现一名男顾客的健康码呈黄色,超市工作人员立即将该男子带至留观区并迅速向旗卫健部门报告,在此过程中该男子趁人不备逃离现场。

警方接到指令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迅速确定了“黄码”男子阿某某的身份,于12时许找到了阿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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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阿某某交代自己从未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现自己的健康码为黄色后,担心被隔离便趁机逃跑。经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阿某某在填写防疫信息时,误将居住地址填写成了中高风险地区导致健康码呈黄色。

阿某某因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浪费疫情防控资源,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库伦旗公安局依法给予阿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行业场所要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查验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登记报告等工作。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来源 │ 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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