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艳芳去世时,几乎整个香港地区都沉浸在悲伤中,而梅艳芳离世后有一个遗愿留在世上,就是希望可以有一部自己的传世电影。今年是梅艳芳诞辰58周年,梅艳芳的这部人物传记片终于上映,主演是影帝古天乐和王丹妮。在片中古天乐饰演梅艳芳的御用形象造型师刘培基,而王丹妮则饰演梅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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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梅艳芳》也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宝贵契机,不仅可以仰慕绝代芳华的传奇人生,更让人怀念起那个有梅艳芳的电影时代。她不仅是能够驾驭一切造型和氛围的歌者,更对银幕上的各种角色驾轻就熟,怀念她曾经带给影迷的美好光影。

在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中,梅艳芳曾经的造型装扮,整整复刻了一百多套。对于模特出身的王丹妮亦是不小的挑战,许多装扮到了现在,亦是走在了时尚潮流前列,可见梅艳芳的在当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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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的监制王志强曾表示,拍摄《梅艳芳》这部同名电影,是为了替梅艳芳圆梦。至于这部电影是否真的圆了梅艳芳的梦,相信没有人知道。不过,从该影片上映22天才堪堪破亿,很明显该片并没有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毕竟,在90年代的梅艳芳可谓是芳华绝代,粉丝遍布全中国。但现在平均票价34元,票房才破亿。也就是说,其实也才300万位观众走入影院观看了这部影片,这和该片制作者的预期相比,可是差了太多。

《梅艳芳》把人物最大的转折,放在了当时香港娱乐圈影响非常大的「KTV掌掴事件」, 但恰恰是这个「戏眼」的改编过于平淡,回避了很多富有张力的矛盾冲突,直接让这部电影沦为了流水账。话说回来,电影把这起事件作为全片的「戏眼」,但是这个桥段并没有观众想看到的,那个年代香港影视圈的腥风血雨和侠义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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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房不及预期,《梅艳芳》再迎噩耗,梅艳芳亲哥梅启明以电影侵权的理由将《梅艳芳》电影公司告上了法庭。

梅启明在入禀状中一再强调,自己拥有「梅艳芳」、「Anita Miu」的商标,而电影公司未经他许可,擅自使用了相关内容和宣传品,误导了公众认为这部电影与自己有关,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所以要求法庭颁发禁令,禁止安乐影片继续侵犯该商标,和继续冒梅艳芳的商标之名行事。同时要求片方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的物品,以及对他本人做出赔偿,至于赔偿金额,他没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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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今年已经71岁了,但他可以说一生都在吸血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生活。梅艳芳在世的时候,他以各种借口骗取妹妹的钱,梅艳芳离世之后,他一家三口一直依靠母亲生活,而经济来源就是梅艳芳的遗产。而此次突然起诉《梅艳芳》电影公司,也是遭到了许多人的吐槽,称他又在吸胞妹梅艳芳的血了。

而据儒爷查询资料得知,目前「梅艳芳」这个商标持有方为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商标国际分类涉14类珠宝钟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商标已无效,商标流程状态为期满未续展注销商标。那么,梅艳芳亲哥梅启明究竟是以什么理由去起诉呢?儒爷相信以他已经71岁高龄的老人,应该是想不出这些点子的,估计后边应该有人给他出的主意吧!不管怎么样都好,《梅艳芳》这部电影打着可以为梅艳芳圆梦的自传式电影,而现在梅启明却将该片的电影公司告上法庭,儒爷总觉得这吃相有点难看,相信这也是天上的梅艳芳不想看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