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再不给工钱,我就去把他小儿子杀了。”你来也没用!”浙江金华,男子熊某从2017开始在陈某元经营的兴隆扣板批发店从事集成吊顶安装工作。2020年5月,熊某因家中有事回江西老家,离开时陈某元尚欠他15000元工资,陈某辉承诺8月份再支付。熊某家中经济困难,小女儿刚满一周岁,大女儿13岁,夫妻俩还因新房装修费用不足,手头吃紧。熊某多次向陈某元及其妻子陈某花催讨工资未果。
2020年7月25日,熊某在五金店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陈某元店中讨薪,笑眯眯地给陈某元递烟,但还未开口便被一口回绝,称“你来也没用”,陈某元和小儿子陈某辉俩都说不给即使有也不给。随后熊某朝躺在躺椅上的陈某辉身上捅了四五刀,在陈某辉跑出去后,又在陈某辉的背部捅了两刀,陈某辉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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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说法】

农民工讨薪一直是社会热点新闻,每年都不例外,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很容易演变成重大刑事案件。

熊某讨薪不成,走投无路,心生不满和怨恨,产生了杀死陈某辉来报复陈某元的想法,连续向陈某辉捅刺多刀,导致其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

本案系因陈某元拖欠工资导致,其在先存在过错。但是陈某辉故意杀害无辜的陈某辉,事先预谋并持刀捅刺陈某辉数刀后又持刀追赶捅刺,在公共场合肆意行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行凶后还将杀人现场拍摄发朋友圈,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00元。目前,该案件正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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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忠告各方:讨薪人一定冷静,不能害己害人;欠薪人要讲信用,切莫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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