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程非常简单,贾女士在上海陆家嘴最高级的商场国金中心,花了1.14万多元买了一件加拿大鹅大衣,后来发现商标都反了,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质量有问题。门店回复处理意见,发现只能修补,不能退换。顾客觉得不可思议,从没有穿过一次的加拿大鹅大衣,为什么要去修补中心修补呢?

后来门店直接告诉她,实体店铺购买的加拿大鹅产品不能退换,而这个要求仅仅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在其他地区买的同类产品都可以退换。也就是说中国大陆的消费者承担着加拿大鹅全球最贵的价格,但是享受着全球最被歧视的政策,消费者连最基本的退货和换货权利都没有。

谁给了这个品牌这么大的勇气啊?这已经不是消费者个人诉求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消费者的地域歧视,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当然这个回答,也同样是赤裸裸地违反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的消保委也高度重视这个事件,在12月1日上午已经约谈了加拿大鹅品牌公司,但是得到了真相更加让人失望。

消保委专门询问了品牌方在全球的退换货政策,发现品牌方在其官网上明确说明,他们的产品给予了30日无理由退货的支持,但是这一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品牌方人员对于之前给消费者的说法也进行了含糊的否认,但是在消保委的追问下,他们承认中国大陆地区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大家要记住,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并不是品牌方给予的消费者权利,而是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法给予的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也就是说现在品牌方在强大的压力下终于改了口,最少还承认国家法律法规。

再回顾事件,加拿大鹅这种政策是完全违反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的。记住,所有的品牌内部退换政策都不得以违反国家法律为前提,否则内部规定是没有效力的。其实这位消费者完全可以直接投诉到消保委,要求按照法律进行解决。如果对方是售卖假货,那么假1罚3。如果对方售卖的是真货但是质量有问题,那么该退退该换换,还要赔偿来回的物工费用。

有些消费者也将加拿大鹅绒服装神化了,其实现在我国国内的鹅绒产品质量也非常好。加拿大的鹅绒同我们东北的大鹅绒,品质都是差不多的,一样都是生活在极北地区。如果我们东北的大鹅绒质量不够好的话,那早就冻死了。如果要说服装工艺,那国内的鹅绒大衣工艺要远比加拿大好,质量也更上乘。但是国内东北鹅绒衣服价格远远要比加拿大鹅便宜的很多很多。支持我们国内鹅绒产品,还可以完全享受三包待遇,这难道不香吗?

针对这些国外品牌内外有别的消费者政策,我们应该发现一家就反对一家,处罚一家。不但要求他们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而且应该让我们的消费者享受同国际上所有消费者一样的待遇。这种有差别待遇的消费政策,你还愿意继续忍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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