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3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公司12月2日收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资考评〔2021〕62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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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泸州老窖的股权激励进程又前进了一大步,9月27日,泸州老窖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表示,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883.46万股,约占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6475.25万股的0.6031%。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795.4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04%,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431%。

泸州老窖在公告中也表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柳宝庆

图片 公司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