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游玉婷 通讯员 汪珊英 涂水银 柳俊 陶敬伯 闵璐 陈卓 张伟

最近,武汉市多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了多处违章建筑。

新洲区依法拆除576平米存量违建

上午被执法人员制止,下午又偷偷开工建设;白天被执法人员拆除,晚上又趁夜抢建。12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这处576平方米的存量违建依法进行了彻底拆除。

这处违建位于新洲区阳逻开发区老屋村。因屡拆屡建,执法人员一度多次对该处存量违建进行制止并予以帮拆。但户主心存侥幸,与执法人员躲起了猫猫。最近,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户主不听劝阻,再次抢建恢复,已建至原来1层规模。

12月1日上午,结合全市拆违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统一部署,阳逻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出动40余名执法人员和拆违机械,将这处576平方米的存量违建彻底拆除,并安排专人守控,严防违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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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和平街依法拆除“无主”违建

今年以来,武汉市洪山区启动“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位于洪山区和平街道辖区内的五丰社区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社区居民积极响应,共同监督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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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拆违进社区”接访活动中,五丰社区的一群婆婆们来到咨询台,向工作人员反映在靠近仁和路地铁站B出口处有一处砖混结构平房,一直没人居住,可能是违法建设。

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多种渠道核查,该处砖混平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但目前一直“无人认领”。

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条:“执法机关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有关媒体并在该违法建设场地醒目位置发布公告等,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由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该处违法建设门口以及附近小区宣传栏均张贴了相关公告,仍未找到违法建设当事人。12月1日,和平街综合执法中心组织人员对该处无主违建依法拆除。

无人机发现湖泊边违建 江夏城管及时拆除“农家乐”

“快看,这么偏僻的地方有人在建设房屋”。江夏区郑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定期利用无人机对湖泊周边、重点区域巡查,发现鲁湖周边有一处偏僻地点新增2栋钢构砖混房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30日,江夏区组织区城管执法局、郑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出动约100余人、挖机1台,依法对鲁湖周边和部分村湾新增的5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总计约1070平方米。

据了解,鲁湖附近村湾的村民为发展村湾经济,想利用村里空余土地,打造美食游玩一体的农家乐山庄,由于地处偏僻,以为不会被发现,未办理合规建设手续。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郑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快速处置,多次上门调查取证并对户主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依法建设。最终郑店综合执法中心在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该处2栋房屋实施拆除;同日另拆除部分村湾违建4处。

下一步,江夏区将采取“空中”与“平面”相结合巡查机制,严厉打击湖泊周边违法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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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雨蘅 吕艳丽

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