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为吸引人才安家落户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来杭州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毕业生在申请补贴时限内,需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5月至6月期间,韩某、马某等47名不符合上述补贴领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中介人员邱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操作,挂靠在邱某所在的杭州某公司短暂缴纳社保,虚构劳动关系,骗领补贴共计人民币49万元。其中,韩某骗领补贴1万元后,又介绍其他9名人员以相同方式骗领补贴9万元,并收取好处费;马某等其余46人分别骗领补贴1万元或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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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公安机关对韩某等47人取保候审。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运用杭州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发的“非羁码”数字监管系统,通过对取保候审人员、办案人员同步安装“非羁码”手机端,办案人员利用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多重功能,对取保候审人员“码”上进行实时监管。韩某等47人取保候审期间,均按要求定时打卡,无一人脱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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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各方意见后,2021年7月23日,检察机关对马某等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予以训诫,对韩某依法提起公诉。7月30日,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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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领手续相对粗疏,核发流程尽管快捷方便,但容易造成国家人才补贴款流失。对此,检察机关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弥补政策制度漏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政府补贴专项巡查行动等。经共同努力,2021年10月,有关职能部门调整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范了骗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