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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初中生坠亡事件”通报:不存在辱骂、体罚和校园欺凌

12月2日晚,河南固始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12月1日11:30许,固始县发生一学生坠楼事件,坠楼学生为县第一初级中学九年级学生欧某某,后由120急救中心送至固始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事发后,固始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通报表示,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和遗物取证,确认欧某某系跳楼坠亡,排除刑事案件;经多方细致走访调查,不存在辱骂、体罚和校园欺凌的情况。

通报称,县教体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做好家属情绪安抚及善后处理事宜,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对重点人员开展一对一心理危机干预。下一步,县教体局将举一反三,在全县学校强化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