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12月2日,被女企业家实名举报的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东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1929.0887万元及扣押在案的金条10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于东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海报新闻此前报道显示,今年4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在任期间被企业家实名网上举报收受贿赂。实名举报人河南隆庆祥服饰总裁姜书敏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17年,隆庆祥服饰在郑州的一块地皮融资时受阻,随即被法院启动拍卖。被强制拍卖的地皮在当时来说市值应该在20亿左右,但在起拍后,就被7多个亿拍走。此后,为挽回公司损失,隆庆祥服饰在当时就找到了时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主持公道”,但却被其索要财产近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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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于东辉受贿案庭审现场。

在实名举报视频中,姜书敏还展示了部分隆庆祥服饰法人代表袁小杰与于东辉的部分行贿受贿录音。姜书敏提供的一份于东辉索走的财物清单显示:现金200万元、金条10根、虫草9斤(价值约180万元),于东辉个人与家庭在北京花费32万余元。

今年4月8日晚,海报新闻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针对隆庆祥公司总裁网上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河南省政法委会同省纪委监委等部门正在依法依纪展开核查。于东辉也缺席了当天上午在郑州市召开的政法教育整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本应由于东辉主持。一个月后,河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清风中原”通报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经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22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涉嫌受贿一案。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于东辉利用担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案件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9万余元。

12月2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东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1929.0887万元及扣押在案的金条10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于东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东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虽然被告人于东辉到案后认罪认罚,退缴了大部分赃款,但被告人于东辉身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案件、利用干部提拔、调整机会等大肆谋取私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严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于东辉深耕政法领域,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2014年2月,于东辉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于东辉升任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落马前,他在郑州市委常委领导中排名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