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傅毓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协商决定:

傅毓群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进书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忠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免去何小平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欧阳海波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免去彭蓉萍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暇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铁平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边江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华勋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志达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廖远良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文辉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黄春华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国忠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春芳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晓红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戴海文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曾广清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郴州广电融媒中心报道

编辑:谢宇 二审:谢斌

终审:袁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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