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海口交警严查

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以下曝光一批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安全出行

曝光1

姓名:洪某明

违法路段: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10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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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2

姓名:李某远

违法路段: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31mg/100ml

曝光3

姓名:易某境

违法路段: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4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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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4

姓名:姜某德

违法路段: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48mg/100ml

除了骑车外

开车上路也要注意

千万别做违法之事!

以下曝光一批乱鸣喇叭违法车辆

机动车在禁鸣路段违法乱鸣喇叭的

将依法处以50元罚款处罚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在市区自觉禁鸣喇叭,切实减少城市交通噪声,以实际行动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驾驶人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共同营造良好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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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椰城交警、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