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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大同讯(王文革 通讯员怀胜)一直以来,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分局新荣派出所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枫桥派出所为契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1月28日,新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报案人的孩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接到求助后,民警经过摸排寻找,于凌晨三点将离家出走的十二岁男孩找到,经过民警耐心询问,孩子称在学校被同学语言暴力,不想住校,民警立即与家长和学校沟通,现已将其安全送回家中。

11月30日14时许,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新世纪广场发现一名走失女孩,请求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将情绪激动不停哭泣的小女孩带到所里并不断地进行安抚。经过民警耐心的开导和思想工作,女孩终于告诉民警自己的真实姓名,现年15岁,居住地在北京通州区,其父母经营一家饭店。因一些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负气离家出走。民警迅速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晚22时,女孩的父母从北京赶至派出所,含泪对民警表示感谢,“如果没有民警的帮助,孩子一直在外流浪,后果真不堪设想,非常感谢你们,你们就是老百姓的守护神。”民警对女孩进行了教育,并对其父母进行了思想教育,要求其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青春期阶段的教育和引导。当晚,女孩随父母踏上了回家的路。
民警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孩子在成长期最需要的就是家人的陪伴和引导,千万不要疏于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对孩子多些耐心、尝试着与他们做朋友,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