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3点多,十堰张湾区汉江路某餐饮店铺的员工王女士(化名),在店铺后院的水池边接水时,她忽然感觉有一个东西从头顶飞过。

王女士吓了一跳,回头查看时只见离她40公分的地上竟躺着一把菜刀,而地面也被菜刀砍出一道白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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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如果王女士稍微往旁边站一点,那么这把菜刀很可能就掉到她身上了,后果不堪设想。于是,王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张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技术人员立即赶到,随后对现场展开 勘查 取证,并将涉案的菜刀依法扣押。

据了解,事发小区为一栋7层楼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无独有偶,近日,李沧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案作出判决,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是李沧法院判决的首例高空抛物案件。

案件经过:2021年7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苏某在其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某小区201户家中阳台处向楼下扔花盆一个。该花盆属于陶土制花盆(高度5cm、最大直径处12cm),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被告人扔花盆的地方属于该小区内人车公用的通行路段,路段东侧连接小区出入口,人员、车辆比较密集,案发时,有一男童在该路段跑动。8月2日,苏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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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予惩处。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其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苏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对此,有网友认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处罚过重,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人就该重判重罚,以儆效尤。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2019年7月2日,贵州贵阳市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在小区行走时,不幸被楼上一10岁男童抛下的灭火器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7月15日,江西赣州一女子与丈夫在小区楼下搬运货物,被高空坠落的大件物体砸中,送医院抢救后因伤得过重,流血太多而不治身亡。

随手一抛,就可能让他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我们感叹生命脆弱的同时,不禁要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因为你随意的一个动作可能会使他人失去生命,甚至毁坏一个家庭。

对于发现高空抛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置,对其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