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主母》剧组疑似杀猫的瓜,距今已经过去一周多,但热度迟迟未降。该事件的相关话题讨论与发展情况依然活跃在各大门户网站的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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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剧组针对此事已做过多次澄清,但不仅没有平息大众的怒火,还引发了和网友的“三次大战”——事发,网友创建话题攻击剧组及主创成员;剧方首次回应,网友自发集结在豆瓣刷低分(目前该剧已跌破3分);剧方再次回应,网友自发组织向广电总局提交大量举报信……

如此这般,究其原因,只能说当家主母剧组的回应处理活脱脱就是错误合集。那今天屈芳律师就站在法务与舆情的角度来聊聊,他们的操作到底哪里有问题。

01

定调,需要迅速且准确

屈芳律师认为,在处理舆情事件时,根据外部的舆情情况和事件的实际情况,把口径定下来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因为定调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舆情的走向和发展。

而进行定调关键就在于迅速及准确,有一个理论叫24小时法则,指在网络时代,就响应危机的速度来说,24小时是个极限,因为“丑闻”会在24小时内扩散到各个角落,所以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就会造成信息真空,让各种误会和猜测产生。

《当家主母》剧组犯的最主要的错误,就是定调太失败!根据该事件舆情的发展进程来看,剧中第32集的引发争议的“杀猫片段”,在11月24日就已经曝光。但剧方或许并没有公关团队在持续、实时监测该剧相关的舆论情况,任由该视频片段在全网扩散,浑然不觉小部分网友已经燃起愤怒的火苗。

经过一夜的传播,11月25日白天,有网友创建了#当家主母毒死猫#的话题,各路营销号、宠物博主、普通网友参与讨论。此时,该事件的关注量已接近两千万人次,舆论也已经形成一边倒的叫骂形势。

但《当家主母》剧组的首次回应却拖到了11月26日,超过最佳回应时限。并且他们的回应仅仅是在微博发布了猫咪拍摄前的花絮,既没有说服力,自己的立场也并不坚定,根本就达不到“定口径”的目的。

而剧方首次公开正面的宣布“小猫并未死亡,亦未受伤”,勉强能够称之为定调的严正声明,发布时间已经到了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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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后果是什么呢:在这五天的时间里,仅新浪平台,有关于剧组和猫的热搜就上了10次,阅读量累计超过20亿,豆瓣恶评激增3万条……

02

回应,要厘清大众的“过敏源”

屈芳律师表示,在本文中所说的厘清“过敏源”,指的是在处理舆情问题时,要找到引发公众情绪的原因。《当家主母》剧组事件引发众怒的原因是:公众认为不能为了拍摄影视作品,伤害甚至虐杀动物。

所以剧方最应该给出的回应就是证明猫咪没有受到人为伤害,至少没有死。可剧方在回应时,却屡屡避重就轻。

舆情发酵之初,因为猫咪被伤害的片段是为了表现剧中某处食物有毒,成片画面中猫咪嘴边也有血迹,所以有网友质疑猫咪被剧方毒死的。

于是剧方就真的单单针对“毒死”做了回应——在微博上发布了猫咪摔落后躺在地上伴有舔舐动作的视频。这就特别无厘头,感觉好像在说:“猫死没死我没办法证明给你看,但我能证明它不是被毒死的。”

更荒唐的是,有影视博主第一时间将剧方发布的视频导入软件一帧一帧检查,发现这个视频是假的。

随后,有宠物博主和宠物医生表示,根据猫咪落地前、后的状态判断,猫咪应该是遭受电击而亡。于是剧方又开始“换汤不换药”的回应——用文字形式表示猫咪之所以会以扭曲的状态摔落,是因为工作人员在猫咪后腿处捆绑了细线拉扯。但同时又没有提供相关的图片、视频证据。这就等于“我没办法证明猫死没死,但我想证明猫没被电死,而且我也没有证据。”

剧方甚至还舍近求远的给这只猫在各大自媒体平台开通了账号,买起了热搜,做起了营销。可找到一只相似的蓝眼睛白猫实在太容易了,大众根本无法分辨这只“网红猫”是否就是原片中的那一只。

如此隔靴搔痒的回应反而引发了更大程度的负面舆情,骂声一片。

如果说有些舆情事件,公关团队是没有搞清楚大众需要看到的是什么,出现跑题的情况还能理解,但《当家主母》剧组的这件事儿吧,大众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了:

大家想看的只是一条一镜到底的完整花絮,从给猫腿系绳子,到猫咪摔落后再站起来的部分就足以证明剧方发的声明是真实的。

那么提供一条这样的花絮很难做到吗?理论上说是很简单的,因为了解一点影视剧拍摄的人都会知道,一段镜头的产生通常会由多个机位同时拍摄,然后再剪辑、选取。并且这些内容素材在剧集完全播完之前都不会轻易删除。

“明明可以”,却又“偏偏不做”,最容易引起怀疑。

屈芳律师认为,还可以从逻辑层面推导了一下剧方为什么不发完整花絮:

1. 真实花絮的视频内容与官方声明不一致,所以不能发;

2. 所有机位都没拍到花絮;

3. 剧组报案称网友造谣后,相关视频内容涉及警方调查,警察叔叔不让发布;

4. 想不到要把视频发出来。

排除原因2,因为不可能。排除原因3,因为这种正当原因,可以直接说。排除原因4,因为一般正常人都不会有这种脑回路。所以剧方不放视频,大概率就是视频拍到的跟声明说的并不一样。

都已经发现情况不对了,还在声明中嘴硬坚持使用失实内容,被骂不是也活该吗?

03

法务结合舆情,需要转化思维

屈芳律师表示,国产影视剧在保护动物权益这方面,确实做得很差,《当家主母》剧组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那个人。电视剧《犬王》曾炸死军犬、《美人心计》曾被曝光杀狗、于正此前拍摄的大热剧《延禧攻略》也曾被网友怀疑杀死鹦鹉……

既然这种做法早有先例,就说明剧组在采用这种残忍但节约成本的行为之前是咨询过法务的,是确认不触犯法律才进行的。

屈芳律师认为,由于《反虐待动物法》、《动物保护法》等,仅仅处于专家出建议、代表提议案、网友进行呼吁的层面,还没有最终落地为法律,因此即便《当家主母》剧组杀猫是事实,也难以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如果在网络上肆意兜售、传播带有虐杀小动物的暴力、血腥视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倒是有可能触犯治安处罚法。

但任何缺乏人文关怀的创作,都是冰冷可憎的,任何以残忍为底色的艺术,都是不堪入目的。目前,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强是事实,与其在事发之后拼命找补,更好的方式是在拍摄前就预判风险,规避风险。未来,在影视剧拍摄中,如果需要动物来参与,如何既保护动物,又完成拍摄,是从业者需要花费更多心思和力气去解决的问题。

《当家主母》剧组的舆情事件情况凸显出了法务结合舆情的重要性,屈芳律师表示,作为法务,律师要帮助当事人守住底线,但同时舆情团队也要考虑底线之上的部分。例如屈芳律师作为北京蔚来星空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其团队就有类似的服务,舆情监测、舆情管理、舆情处置,并提供侵权维权一站式服务。

如果对于危机处理的想法还和《当家主母》剧组一样停留在“出事了我再想办法”的救火模式,不仅会变得越来越忙,还会越来越处理不了。因为事前的、系统性的风险排除,会比跟在屁股后面收拾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