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说阳台的面积是赠送的,交房后却发现是半买半送的,温州业主投诉被中电时代门带沟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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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先生购买的楼盘“中电时代门”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2020年初经过和销售人员反复确认阳台面积是全部赠送之后买下了3栋的一套房子,合同上显示该套商品房的套内面积为118.4平方米。然而在今年楼盘交付时,房屋分户(套)面积表上对于套内面积的描述中有7.15个平方阳台建筑面积,按当时购买12000元单价计算要多支付近8万元的房款。

温先生:当时买房的时候房开公司的销售说阳台面积是赠送的,合同上没有注明这一条,交房的时候他们说这个阳台是半买半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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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他觉得开发商应该按照当时购买的单价,退回这7个多平方的差价。

温先生:交付通知书上有个阳台(解释),我就反问阳台不是赠送的吗?怎么现在有7个多平方是算在套内的。

据了解温先生购买的“中电时代门”楼盘是由温州中电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股东方为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北海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一位房开的韩女士,但对方表示自己已经离职。

温州中电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

韩女士:不好意思,我已经离职了。

记 者:这个项目还有其他的对外联系方式?

韩女士:你打88088808这个号码吧,这是他们的销售电话。

记者根据韩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该号码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奇怪的是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没有该房开公司的其他联系方式了。

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工作人员:我们刚刚不是给了你们一个号码吗?

记 者:那人说自己已经离职了。

工作人员:那我们也联系不上其他人了,也联系不上。

科林观点:有关于阳台面积的计算办法其实早在2018年就有定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省测绘、省人防和省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就明确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新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住宅套内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1/2计算建筑面积,单套住宅阳台占总面积(不含阳台)比值超过7%,超过部分就要按全面积计算。从这点上看,阳台计算一半面积是没错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初到底是谁向购房者传递了“阳台全部赠送”的不实信息,误导了他们的购房行为,假如有证据证明是当初开发商的在职员工或者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员,那就应该要由主体单位负起这个责任来,政策不能变,但费用可以担,避而不见,谈而无果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办法,希望开发单位尽快做出处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