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青锋

“银行误付假币给客户被罚”成为新闻,恐怕是不少人很难想到的。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存在对外误付假人民币给客户,被央行辽源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消息,公开在央行的网站上,应该说十分确凿,不可质疑的了。

不过,在青锋看来,银行付给客户假币,应该说是很不可能,也不可思议的。因为,客户到银行储蓄,从各家银行的程序上来说,都要经过柜台人员人工查验和点钞机验钞,这个过程中能让假币流入银行内部,不能说百分之百不可能,至少很难有可能发生的。

但为何会出现银行误付假币给客户这样的事情呢?

澎湃新闻发布的有关报道没有说明。因而青锋认为,这恰恰是银行应该对外公开说明的事情。不然,由于客户对于假钞识别能力有限,有一天真的误收了银行给付的假币而当时没有识别出来,那客户岂不就该自认倒霉?因为,银行业多年来“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至今仍然存续,客户一旦收到假钞而离柜,那可真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而且也很难讨回公道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央行及其授权的银行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且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但作为当事一方的银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果真的只依据“离柜概不负责”,作为客户一方,就只有吃亏了。

据有关报道,类似中国银行辽源分行的银行因操作失误收取和支付假币的现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华源营业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发生假币误收行为”等,都被予以处罚过。

因此,银行业相关规矩,比如“离柜概不负责”是否也应该改改,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