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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则“我们买的楼盘烂尾了”引发众多人的舆论。据当事人描述,他在2019年的上半年已缴纳280多万元的首付款,截止目前离当初约定好的交房日期已过去近4个月。为何会出现此类现象呢!像他这样交了购房预付款的人有多少?他们又该如何去维权?

从相关方面了解到,该项目的开发商是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三盛宏业母公司其盲目扩张现已陷入债务危机,被迫申请破产重整。据中新网评首席调研员佳佳表示,该烂尾项目并非是偶发事件,这里面跟近些年的各地严控房地产融资是有直接点的关系。对于三盛宏业曾位列全国百强房企,在各地大势搞开发项目,这其中一旦出现现金流的不足,就会出现挪用“一些项目的购房预付款,从而走上了“拆东墙补西墙”,这也将面临着高负债、高杠杆拿地卖房。

那么,面对房企普遍的挪用预付款,这不得不让认为此担忧。据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几乎排名靠前的企业大多都会采取高额举债,以及激进的扩张发展模式。因此,就会出现以高杠杆拿地开发建设,来换取快速回款的商业模式,这将加快了现金流断裂风险。所以,“一旦开发商将面临债务危机,挪用购房者的预付款,那将是迟早的事”。

由于其中的监管不力,助推着一些房企从购房者的预付款哪里动力心思。近些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虽然一直都在不断地修订,但有两种现象较为存在的。一是有些项目的预付款根本就没有进入监管账户;二是即使进入进入监管账户,开发商有太多的手段对账户里的资金随意支取。

事实上,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开始有要求了,完善各地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其中明确强调了,商品房的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均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在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上;其预售资金可按照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核拨,但对监管账户应保留足够的资金,为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提高保障的依据。

因此,对于“房企存在挪用购房者的预付款”,这将是金融机构监管失职,将购房者的预付款随意的支配出去,这会引起人们对缴纳预付款很排斥?与此同时第三方贷款方也未能对资金进行合理监管,导致购房者的预付款被三盛宏业挪用,加剧了项目的危机。从而引发引起欠薪、欠工程款等经济行为的情况,应由第三方贷款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金融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总之,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实际是有针对性地“打补丁”,有利于降低新楼盘烂尾风险、维护购房者利益。建议各地方政府应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另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应起牵头来,引入新的第三方代建公司等,共同来推进项目的建设,从而有效的保障到购房者的权益。对未履行监管责任的金融机构应给予重罚,避免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