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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11月就要结束

眼看着今年只剩一个月

虽然立下的flag没实现多少

但小编依旧对生活抱有热情

希望你们也是

马上要进入12月啦

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大家加油努力呀

别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压垮

一起奔赴更好的明天

而且12月泰州还有不少

与你我有关的大事发生

涉及办事、补贴、还有游玩等

一起来看看吧!

居民医保缴费

集中期于12月31日截止

泰州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一般居民)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将从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待遇。为保障个人医疗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标准:

1、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20元/人,学生儿童为200元/人。

市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170元/人,剩余部分由财政资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按各市(区)规定予以资助参保。

2、2022年度市区及靖江市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人。

市区及靖江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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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保

投保期截止至12月26日

泰州市民保参保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26日。

适用人群: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

年龄限制:无年龄限制。

保费标准:基础款120元/年,最高保障130万元;升级款365元/年,最高保障260万元。

购买份数:“泰州市民保”参保缴费期间,每位每年限购1份。

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账户支付:支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支付限制)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缴费。余额充足可支持最多为6人缴费参保,若余额不足同样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失业补助金

受理期于12月31日截止

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5月20日之前(含20日)已经在平台申领的,按照泰人社发【2020】121号和泰人社发【2020】285号文件执行,保障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

补助标准:

1、在泰州市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月;

2、在泰州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50元/月。

这些景区优惠政策

12月底截止

凤城河风景区优惠政策:

优惠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优惠景点及项目:望海楼、桃园、梅园、乔园、学政试院、中国传统建筑风水文化博物馆、画舫散客。

优惠力度:票价优惠10%。

溱湖风景区优惠政策:

优惠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优惠景点及票价:溱湖国家湿地公园门票价调整为72元,溱潼古镇门票调整为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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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会社会志愿者报名

于12月1日开始

根据规划,省运会筹委会将招募志愿者约7000人。根据服务领域和岗位设置情况,志愿者分为赛会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两类。

  • 赛会志愿者招募6000人左右,以在泰高校、中职院校学生为主体;

  • 社会志愿者招募1000人左右,以各赛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职工为主体。

报名时间

  • 赛会志愿者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至11月30日;

  • 社会志愿者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申请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真实姓名登录省运会志愿者线上报名及管理系统注册,根据在线报名提示,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提交。

地下水管理条例》

12月1日起施行

我国首部地下水管理专门行政法规《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提出,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行为。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

《规范》明确,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鼓励持有人和申办者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2021年只剩一个月啦

大家要继续加油

努力完成自己的目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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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泰州本地宝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