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据了解,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信息,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如今这一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施行。

在该标准中,互联网营销师被定义为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则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随着网络直播带货行业迅猛发展,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数量速度快速增长,同时滋生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乱象。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意味着互联网营销将不能再继续野蛮生长,从业人员也将趋于规范化。(文 | AI财经社 刘冬雪 编辑 |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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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