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林露 陈东红 文/图

近期,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某生鲜店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的牛肉案件,并将该案信息报送公安处理。长乐区公安局也对该案的经营者及店长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据悉,本案为福州首起“处罚到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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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对生鲜店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表示,该生鲜店采购涉案牛肉进行销售,应建立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应保存而未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作为食品销售者,明知市场上经营牛肉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却未认真落实牛肉来源,存有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且该案货值金额达2.59万元,涉及牛肉数量及案值较大,虽暂未发现实质性危害,但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据悉,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牛肉35.9千克,没收违法所得23458.8元,并处以罚款12.95万元,当事人均按时缴纳上述没收及罚款。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行业的不法经营者,增强了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意识,保障了市民的食品安全。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市场上销售未经检疫牛肉或获取无效动物检疫证明的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