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据@哈尔滨发布12月2日消息,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称,对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以及自觉身体不适,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情况,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经核实后奖励1万元。

哈尔滨市再次发现本土确诊病例,让市民绷紧了神经。从通报来看,12月2日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均为内蒙古满洲里市确诊病例的在哈密切接触者,也说明当地的排查措施在发挥作用。

高度重视、迅速排查是必要的,但是对主动做核酸检测并检出阳性者奖励1万元,这一措施却有待商榷。

可以理解,城市早一天实现病例清零,恢复常态化管控下的生产生活,产生的效益,远远大于好几个1万元,通过奖励措施,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目的,应该说,初衷是好的。

但问题要多从几个角度来看。

首先,发现了本土病例,一般会进行分级管控,在相关区域进行次数不等的核酸检测。国家卫健委在今年11月就要求,50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要在两天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5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要在三天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如果哈尔滨市的流调和封控做到位,一般不需要市民“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只需等待相关安排。即使是全员核酸,也就是二三天的时间,已经可以做到“早发现”了。

东北正值冬季,也是流感高发季,如果说为了排查或1万元奖励,身体不适者都扎堆前往医疗机构,有无可能造成人员聚集?

再说,疫情发生以来的这两年里,国家对疫情处置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一些大城市——甚至特大、超大城市在发生疫情后,都通过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扑灭了疫情。密接者和次密接者、身体不适有相关症状者,本身就有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核酸检测进行排查。如果不支持不配合,就违反防疫相关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对应尽的防疫义务行为进行物质奖励,措施值得进一步深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