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新闻】12月2日,针对近日发生的“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表示,任何品牌在消费者面前都没有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消协发文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赢得消费者信赖作为企业发展、品牌长青的首要考量。同时,中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监督,拒绝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费,面对经营者的傲慢与偏见要敢于说不,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最近,加拿大鹅出现了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质量问题,同时被指存在“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引发外界质疑。

但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