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21年12月2日消息 近日,加拿大鹅退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受到广泛关注。

据相关媒体报道,上海一市民花费11400元在"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服,结果衣服上商标绣错、缝线粗糙,甚至面料还有刺鼻异味!该市民在向商家进行维权的时候,却因为《更换条款》上一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而处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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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还不是个例,居然是"通用条款"。媒体报道称,加拿大鹅重庆、北京门店均表示"退不了"。其中,重庆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中国区通用条款。"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也因此上了微博热搜。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回应称,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上述经营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事,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已经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鹅"),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参会人员表示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

面对"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的询问,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但确认了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目前,加拿大鹅官方已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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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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