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此前在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信息,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如今这一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于出炉。

其中,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

其中,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

对于这一职业从业人员,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掌握基础知识。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勇于创新;钻研业务,团队协作;严控质量,服务热情。掌握:计算机及移动设备操作相关知识,网络应用相关知识、营销学基本概念、互联网营销定义和分类、互联网营销传播特点、互联网营销策略及主要方法。以及传播内容制作基础知识:摄影、录像拍摄基础知识,图片、视频编辑制作基础知识,视听语言表达基础知识,新媒体应用知识。

标准还要求主播掌握产品基础知识,包括产品分类知识、产品质量知识、特殊产品宣传知识。以及安全基础知识:网络信息安全知识、设备及操作安全知识、场地环境安全知识。

标准中规定,从业者要掌握《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食品安全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对于最高等级一级/高级技师来说,选品员需要能预判热销产品、能建立自有供应链渠道,直播销售员需要能对营销效果进行评估、能组织开展培训教学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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