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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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现就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予以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一、禁停路段

1、原州中路(东门十字至西门十字)道路两侧24小时禁止停车;

2、南环路(东门十字至银座路口)道路北侧禁止停车;南环路(老车站至建司十字)道路南侧禁止停车;

3、茹河北路(振兴公司至一号桥)道路北侧禁止停车,其中滨河市场段(原市场东侧巷口至二号桥)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4、广场路(鑫河湾至三号桥北)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5、忠恕街、潜夫街(百佳巷)道路东侧禁止停车;

6、兴武巷、兴学巷、兴文巷、安宁巷、蓝精灵巷、上马台巷禁止停车;

7、广汇街(中医院西侧)道路西侧禁止停车;

8、人大、政协及青少年活动中心附近便道禁止停车;

9、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50米范围内禁止停车。

二、管控措施

1、单向通行路段:潜夫街(百佳巷)、忠恕街、三号桥北口西侧辅道;

2、禁限行措施:大中型客货运车辆每日7时至22时严禁驶入城区;危化品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城区;城区所有道路禁止大中型货车停放;

3、东门Y路口实行禁止左转管控措施;

4、所有车辆不得长期占用停车位、不得逆向停放、不得超越停车位标线停放、不得在斑马线上停放、不得占用公交车位停放、不得并排停放、不得占用行车道停放。

来源:镇原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