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李木子,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声明:本文为小说,内容都属虚构,包括地名、职业、机构等等,皆是文学创作,请勿对号入座。

1塑胶模特儿中的真人尸块

1967年8月6日下午,万华区的警二分局裡,出现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男子。

这个名叫江金根的男子,告诉值班员警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他在昨天下午被迫替人埋了两具尸体!两具尸体分别是谁呢?

一男一女,男的是七彩艺苑的学徒陈国房,女的是七彩艺苑的老闆娘王许绢。

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七彩艺苑的老闆王文敏。

大热天裡听见这荒谬绝伦的故事,警方不怎麽买账。

首先,当时的西门町热闹非凡,堪称台北市一级闹区。

在闹区杀人埋尸这件事已经有点匪夷所思,还连著两个人?其次,共犯不但没有掩饰犯行,还连滚带爬地前来报案?前所未闻。

然而,秉持著专业态度(或者只是下午太閒)的警方,依然尽责的前往江金根指陈埋尸的地方:位于康定路51号的七彩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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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著江金根指天发誓「就是这裡!」的地下室地板,二分局分局长郑文杰、刑警队的王栋副队长和几个技术人员研究了半天,在平整乾淨的水泥地板上,实在看不出所谓的「案发现场」。

然而,江金根的供词裡,不容忽视的细节实在太多,对于警方来说还是有建立一定的可信度。

儘管现场除了四落的模特儿肢体看起来稍显凌乱怪异之外,并无丝毫可疑,但警方还是搜索了整间七彩艺苑。

结果在店裡发现了湿泥土、水泥、细沙、石灰等整地用物品,证明了江金根的话或许不是空穴来风。

找到物证后,警方雇了工人开挖地下室的地板,工人很快就发现楼地板的钢筋被锯断。

再往下挖到约20公分深时,发现了一隻棉质手套。

现场的气氛越来越紧张了。

此时,原本的天方夜谭已经成了下一秒就要破土而出的恐怖故事。

挖到50公分深的时候,在场的众人看到了头髮。

但在看到之前,尸臭味和药水味已经飘散在整间屋子裡。

光是凭那个味道,也可以肯定洞裡埋的不是王文敏亲手製作的模特儿,而是货真价实的人体。

确认尸体存在后,警方暂停了挖掘,等检察官陆耀祥、法医高坤玉和书记龚月香到场后,才将尸首由洞中起出。

2. 醋劲大发杀妻?凶嫌带女友逃亡

七彩艺苑

这两具尸体被埋在两尺多深的地底,头脚相互倒置,女上男下地叠在一起。

女尸的头部有击打的痕迹,而男尸的脸部与身体浮肿瘀血,脖子有绳索勒痕,显是遭到勒毙。

据法医的检验,死亡日期约为两日之前。

他们为何被杀?从女性死者王许绢的头髮被剪短的此点来看,研判和感情纠纷脱不了关係。

实际上访查的结果,陈国房的父母也证称儿子曾经和他们说过,老闆王文敏怀疑他和老闆娘有不正常的关係,还曾要他当面对质。

陈国房和父母说了这事,父母要他别再去台北了,陈国房却说他问心无愧,且若无故缺勤,怕老闆怀疑,反而找人来家裡闹场。

「清者自清」本是值得称许的一件事,如果没有遇到神经病的话。

记者也访问到了死者的小姑。

小姑告诉记者,死者王许绢在几年前,一家人还住在台中时,趁著王文敏教召的时候,和邻居商人有了不正当的关係。

或许因为这样,所以哥哥才会醋劲大发。

王家小姑没有说的是,她哥哥王文敏自己本身其实也花心非常。

警方在清查他的人际关係时,一度怀疑他是前往台中投靠旅馆女服务生春子或另一个女友「明珠」。

却没想到,王文敏却是带了厂商老婆、他的青梅竹马刘网一起逃亡。

警方原本以为,刘网和王文敏是透过刘网丈夫杨甘泉的假髮生意认识的。

因为从事模特儿製作的「七彩艺苑」,时常需要以假髮来装饰模特儿。

然而日后却发现,刘网和王文敏根本是青梅竹马,打小熟识。

有些时候,调查员真的不太懂这些自己在外面偷腥的人,到底是哪么来的脸面去质问伴侣通姦,还质疑得这麽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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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嫌王文敏一起逃亡的青梅竹马兼厂商之妻──刘网

3. 充满疑点的共犯证词

台湾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小岛。

1967年是个戒严的年代。

这两项条件加起来,差不多等同于插翅难飞──警方是这样想的。

因此,捉拿王文敏,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眼下,除了王文敏外,还有另一个难题要解决,就是报案人江金根的涉案程度──他是如自己所说的,受王文敏的胁迫所以协助;是说好的共犯,但因为报酬拿不到而翻脸无情,或者根本一开始就是共同正犯呢?

谜团围绕在这个神秘的报案人身上。

《联合报》江金根照片

根据江金根的说法,王文敏是在六日的凌晨三点以后,告诉他已将王许绢和陈国房杀死,尸体就放在床下。

王文敏锁起了铁製大门,江金根心怀恐惧又无法离开,只好硬着头皮,帮忙把尸体搬到地下室,丢入王文敏预先挖好的洞内再封口。

埋尸的工作到了天亮才结束,接著他们到街上买了水泥、香蕉水(让水泥快乾用)。

江金根趁着王文敏拌水泥的时间,回到广州街88号的家裡,接着又跑到位在西昌街的哥哥家。

江金根声称他当时极度害怕,只向哥哥说了要报案,什麽都还来不及讲,就看到王文敏已经追到哥哥家来了,遂从后门溜去警局报案。

这个供词看似合情合理,警方也确实找到了尸首,然而细究之下,却仍有不少疑点。

比如,江金根係以打铁为业,身材壮硕。

两相比较起来,是王文敏的身材较为瘦小。

王文敏有可能以武力胁迫江金根就范吗?再来,埋尸一事,挖洞是裡面较费力的工作,王文敏为何独立完成后,要找毫不相干的江金根来见证他的罪刑?

警方重新讯问,直攻上述疑点,于是江金根推翻了他之前的供辞。

他说,他之所以答应协助王文敏埋尸,是因为两人有姻亲关係──王文敏的妹妹,是江金根的嫂嫂。

加上王承诺要给他一笔钱,因此鬼迷了心窍。

江金根说,他是为了钱而参加这起犯罪行为,但很快就良心发现,所以立刻向警方报案。

根据江金根的新说词,整起案件的内容是这样的:八月四日晚上,王文敏拿钱给江金根,要他买酒菜给江金根的哥哥江玉辉,因为王文敏与江玉辉曾因细故发生误会,王文敏想要以此赔罪。

江金根买了酒菜,但王文敏却没有出现。

之后,王文敏又约江金根在晚上十点时去七彩艺苑碰面。

江金根在七点半时抵达七彩艺苑。

王文敏骑车载他去内湖,路上告诉江金根,他失手杀了妻子与学徒,请他帮忙埋尸,并提议要给他金钱报酬。

江金根答应了,于是两人跑去内湖找陈国房的父亲。

原来在此之前,王文敏已经告诉陈国房的父亲他失踪的消息,还承诺两三天内可以把人找回来。

等两人从内湖回到万华,已经是五号的凌晨了。

他们「东市买骏马,西市买辔头」,先到内江街买了钢锯,又到康定路买了十字镐。

接着把机车停在台北车站,搭计程车回到七彩艺苑。

凌晨两点到七点间,两人埋首藏尸。

江金根说,到了中午他良心发现,决定去报警了。

警方表示:都你在讲。

警方眉头一皱,不太相信江金根只是个被胁迫的无知共犯,但无论真相为何,他们还是得先完成当务之急──也就是把带著女友逃亡的杀人主嫌王文敏早早逮捕归案。

殊不知,这件事竟然如此困难。

4家庭悲剧成警方闹剧,犯罪天才的全岛大逃亡

上面讲到,当时的台湾是一个仍在戒严中的岛屿,党国的警总、军队、特务机关等等在各处佈下天罗地网,监控著岛屿人民的一举一动。

照理来说,在警方已经确认他逃到中南部之后,王文敏应该跑不了多远。

但王文敏硬是从案发的六号硬生生地躲到了八月底!

在案发不久,警方找不到王文敏,认为他已经南下躲藏之后,台北市刑警队长王中平对媒体放了非常霸气的话,要王文敏的亲属、朋友、同业不得协助他逃亡,违法严办。

还说,「已经透过省刑警大队八号分机的指令,佈下天罗地网。」俨然隔没几天就能找到凶手投案的气势。

这个「八号分机」又是什麽?原来这个分机,在当时是能以有线和无线电波连结全省二十六个警察机关联络中心的警察电讯所长途电话台的分机,看起来好像厉害到爆炸。

因为它的功能是传递犯罪情报与协调警局调度,久而久之就成了警方犯罪通报系统裡的专有名词。

也因为这样,「八号分机」从本来的警用电话分机代号,后来演变成警用频道收音机的代号。

这个频道平常播的是警察广播电台,但如果遇到警方发布重要通报,那麽收音机会自动切到通报频道,然后以「高分贝音量」播放通报的内容──在这个案子裡,那就是王文敏的长相与特征。

试著想一下那个场景吧:所有警察的收音机与无线电同时轰然而鸣,大声地播放著「王文敏,163公分……」的场景。

确实是有点吓人。

可惜,这样的奇景在现代再不复见,因为这个「八号分机」大概在1990年代被更先进的通讯设备取代了(不过代号倒是留了下来。

「八号分机」现在指称的是刑事警察局的「犯罪侦防指挥中心」这个机构)。

怀抱著对「八号分机」这个通讯系统的信心,省刑警大队长林永鸿带著资料南下坐镇,但警方不仅连个影子都没看到,还被逼得悬赏三万元给发现王文敏行踪的民众。

然而即便重金以求,王文敏却像是人间蒸发一般,怎样也找不到踪迹。

8月29日的报纸社论,甚至已经出现了〈如果七彩艺苑凶徒终不能捕获〉的悲观报导。

这篇文章中提到,随着时日的远离,民众已经渐渐地将逃离天罗地网的王文敏视为「犯罪天才」。

社论甚至表示「有能力与有胆量从事凶残的犯罪者,其为狡猾多智的人乃是意料中事。

警察所要对付的犯罪者十之九都是聪明机智的人。

低能儿犯罪率是极低的。」

为了替警察找藉口,连「罪犯都是聪明人」的这种话都写得出来。

真想问一下当时的主笔,若真是如此,那麽为什么聪明人都跑去犯罪了呢?难道犯罪比较好赚吗?若真是如此,这个社会也太有问题了吧!

幸好,警方的脸只要再多丢个两天就好。

8月31日的晚上,王文敏偕同刘网从新竹搭了一辆计程车到台北市,找到市警局刑警大队长王中平投案。

第一次犯罪就能找到刑警大队长投案,王文敏也着实不简单啊。

我总觉得一般凶手应该连到底是刑警还是员警负责办案都搞不清楚吧?

这该叫「第一次投案就上手」吗?王文敏的投案,是如其所言,「由于警方追得紧」吗?或许是吧,但警方可能是透过中间人来「紧追」的。

还记得警方曾悬赏三万元的奖金吗?这三万元,最后还是发给了一位「无名英雄」。

这位促成了王文敏投案以拯救警方颜面的无名英雄,「姓名绝不能公布」。

这可奇怪了。

毕竟王文敏一不是黑道大哥,二不是政商名流,他连埋尸都要找姻亲来帮忙,不过是一介小小的自营商,照理来说没有报复的能力。

那麽这位「无名英雄」隐姓埋名的原因又是什麽呢?他是黑道大哥,还是政商名流?我们不得而知。

5. 罗生门的家庭暴力悲剧

王文敏落网后,警方发现他其实有着一串不短不长的犯罪史:他有诈欺和伤害的前科,更曾打过父母。

王文敏与许绢的婚姻,始于13年前。

当时两人在台中认识,之后很快地就结了婚。

婚后三年,王文敏发现太太和中医师有暧昧关係,后来一家子便搬到了台北,王文敏也自行开业。

虽然以同行评价来说,王文敏是个有点微妙的人,好像有点太爱说大话了。

然而在台湾经济逐渐起飞的60年代,他的生意依旧蒸蒸日上。

家裡最小的三男半年前才出生。

儘管两人打打闹闹,但似乎都挺在意对方的。

落网的王文敏,不意外地抗辩说,他没有杀人。

他说,他承认杀了妻子许绢,也埋了尸体。

但学徒陈国房的命案可不是他做的。

对陈国房拳打脚踢到杀死他的,正是之前喊冤的江金根。

原来,一切的事端,要回到陈国房被王文敏叫进去对质的那个晚上。

8月3日的晚上,王文敏因怀疑许绢与他人有染,再度毒打她,并将她的头髮剪短,希望能以此阻止她出门。

接著将陈国房喊到房裡对质,因陈国房说,他曾看到老闆娘与老闆妹夫通姦。

老闆的妹夫,就是江金根的哥哥。

也在房裡的江金根一听,大怒,说,「你才和阿嫂(许绢)通姦,现在想赖在我哥哥身上!」随即狠揍陈国房。

陈国房不敢回手,但被揍得哀声连天。

王文敏害怕被听到,所以就将他的嘴蒙住,继续打。

许绢看事态严重,跪下来为陈国房求情,却没想到也同样被摀住嘴打。

打着打着,人就死了。

王文敏说,他承认许绢是死在他长期的凌虐下,但阿房绝对是由江金根动手的。

这份供词,同样疑点重重。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尽管王文敏信誓旦旦地说陈国房是被江金根殴打致死,但法医的验尸报告却指出他遭到勒毙。

于是,凶手儘管到齐了,然而对于真相的爬梳,却正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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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想要跳脱家庭桎梏,却反而身陷囹圄的女性

在王文敏之外,与他一同逃亡的刘网,也成了热门人物。

她为什么宁愿抛夫弃子,和既不高又不帅,还刚刚杀了老婆的王文敏亡命天涯,就算丈夫杨甘泉在报上热情呼唤说既往不咎,还拿著孩子做亲情威吓(再不回来,只好把他们送到育幼院)也都无怨无悔?甚至在与王文敏一同投案后,据警方的说法,她关注王文敏的情况,也比关注杨甘泉与孩子们来得要更热情?

杨甘泉与刘网,并非奉父母之命结婚。

据杨甘泉的说法,他们实际上是恋爱结婚。

然而就在生下第五个孩子的1967年,刘网提出了离婚,她甚至愿意给杨甘泉五万元作为离婚条件。

儘管杨甘泉声称自己每天忙着做生意,早上七点出门,晚上十点回家,然而在家裡以製作假髮为业,一边还要带杨甘泉独自带了几天就叽叽叫说带不来的五个孩子的刘网,赚的钱其实比杨甘泉多非常多。

刘网的五个孩子

放在现代,刘网的形象或许不难勾勒:嫁了一个经济上没有能力(还会赔钱),情感上又没有无法给予支持的老公,唯一的功用就是让她不断地生下必须由她抚养但只能冠丈夫姓,在当时的法律上从头到脚都属于老公的小孩──这种赔钱生意,难怪富有生意头脑的刘网难以忍受。

在刘网离开家的这几日,杨甘泉摆书摊的生意必须暂时停止,他是怎麽度日的呢?他先卖了家裡的收音机,接着准备要卖掉刘网的衣柜和一些衣物。

这种上不了厅堂、下不了厨房,不帅就算了,还连笑话都不会讲,只会让你觉得很烦的老公,到底是要来干嘛的?

但刘网终究难以摆脱「靠男人」的想法。

她试图离婚,被丈夫拒绝,然而她却也没有动力就此离家。

她不再和丈夫说话,然而木讷迟钝的杨甘泉对此并不在乎,因而也不会因此而感到难受。

难受的只有她自己。

到了最后,她终究是必须靠著已成亡命之徒的王文敏登高一呼,才得到了摆脱一切的勇气,奋不顾身地去做一场注定会破灭的梦境。

7. 混乱的事件落幕,黑色记忆长留影视作品

王文敏落网后,10月18日首度召开旁听庭。

庭上涌入大批好奇的民众。

王文敏在庭上翻供,说他否认自己承认杀了王许绢。

他说,王许绢可能是因为前几天被他殴打,刚好在那天内伤致死。

至于陈国房则是江金根杀的。

江金根还主张先分尸后焚尸,最后才决定将尸体埋在店内。

王文敏这番供词,等于複製了之前江金根第一版的说法──他不是主谋,只是协助埋尸。

王文敏父亲投书媒体,劝解儿子投案的信

然而王文敏的说法可信度实在太低。

陈国房到底是不是江金根杀的,又是怎麽杀的,尚且有辩论的空间。

唯独王许绢这条命,是稳妥妥地架在了他的背上──其他人没有动机也没有机会,更别提假设王许绢是被他人所杀,那麽作为丈夫,若是双手乾净,当发现自己妻子被杀,反应竟然是埋尸而不是报警,显然不合情也不合理。

六年后,王文敏的父亲王棉发请来了台大医院的医师为他做精神鑑定。

鑑定的结果,是王文敏有妄想症,凶案係因此而发,但王文敏的病情还不到精神疾病的层次。

这个检定结果,无助于王文敏的死刑判决。

在缠讼多年后,王文敏最终伏法。

江金根的命运就较为多舛了。

他在台北地院的初审时获判无罪,并获保释;二审时改判无期徒刑。

之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达六次之多。

在这六次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无罪,第三次和第四次判决无期徒刑,第五次无罪,第六次无期徒刑。

就这样,来来回回缠讼了九年,案件经反覆审理十多次。

终于在1976年3月,迎来了最终的判决──江金根杀人罪成立,应处无期徒刑。

法院之所以做下这个决定,最重要的理由在于上篇前述的身材比例问题,使得江金根供述遭到王文敏胁迫一事难以成立;其次在于江金根与王文敏共同行动的过程中,他其实有许多机会可以离开,若他不是共同正犯,想要隐瞒自己的罪业,为何不像最后一次拔腿就跑,而是协助埋尸?然而最后一击,则是江金根羁押于台北看守所时,曾和同舍被告夏宗言和杨振阳两人分别表示「杀人案能判无期就好了」和「因为陈国房多嘴,所以用绳子把他勒死」的证词。

至于无辜被捲入的刘网,则被台北地检处依妨碍家庭起诉,判决有期徒刑5个月。

刘网没有再上诉。

默默入狱服刑的她,在刑满后诞下王文敏的孩子。

据说她将这个孩子交给王家抚养,之后消失于人海裡,不知所终。

在多年后,命案现场的「七彩艺苑」早已被拆除。

屋主与隔壁三户一同重建,现址是一栋令人难以回想起那阴惨过去的现代大楼。

唯一的遗迹,是刻意缺了51号的门牌号码。

号称台湾版《恐怖蜡像馆》的一代奇案,就此湮灭在我们的历史中,不复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