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起,高坪城管现场抓获!

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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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日前,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

集中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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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有些人偷偷以身试法

高坪城管坚决说NO!

2021年11月8日,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青莲办事处白羊坪村(原青松街道办桐子坝村四组)东兴路,有人在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并进行了现场勘验,并于2021年11月9日立案调查。

经现场查看、询问,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是“南充永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没有合法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约2吨,现场有炼制设备、储存油罐、油桶等若干。该行为已违反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组织工作人员拆除餐厨废弃物处置设备、设施,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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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经执法人员耐心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工作。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到青莲办事处白羊坪村(原青松街街道办桐子坝村四组)东兴路对南充永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原炼制废弃油脂的设施、设备已经拆除完成。根据复查结果,执法人员依法向南充永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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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拆除的设施、设备。且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建议从轻处罚。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南充永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500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链接

《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应当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按照规定处置,不得随意投放餐厨废弃物,或者将其投放、销售给未经备案并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未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随意投放餐厨废弃物或者将其投放、销售给未经备案并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规范餐厨废弃物

收集、运输、处置行为,

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为民服务见初心

如果各位市民朋友有问题要反映

那就给我们留言反馈吧~

若市民朋友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请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

内容来自南充晚报、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