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立案了一起名誉纠纷诉讼案件,被告是此前“阿里女员工自称遭性侵”事件中女当事人周某;原告是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其非事件涉案者,但因该事件社会影响力过大,作为事业群总裁“躺枪”引咎辞职。

李永和,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2021年7月起兼任阿里巴巴本地生活(饿了么)事业群总裁。本该是平步青云,一帆风顺的事业发展轨迹,却因手下“不守规矩”而守牵连。

事后警方通报“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这也难怪李永和要起诉名誉侵权,这口气不能不出。原告李永和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周某在全国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日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人民币1元。

阿里另一员工,事件涉案者王某文的妻子也曾于9月27日在微博上发言要对于周某扭曲事实进行控告,不过目前暂未有进一步消息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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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8月7日晚,阿里员工周某匿名爆料,称自己被男领导强制要求去出差,被灌醉后,在酒桌上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且被男商户带到其他无人包间进行猥亵;男领导当夜更是带着避孕套四次进入自己的房间,对自己进行侵犯。而出差返回公司后,她向HR等反馈无果,无奈之下前往阿里巴巴集团食堂发传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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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员工性侵事件不断发酵,引发全网关注。8月7日深夜,阿里方面对此事作出回应,称绝不容忍,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8月8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站出来道歉,称对员工涉嫌侵犯女同事事件感到“震惊、气愤、羞愧”。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6日,槐荫警方再次通报称,按照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另一当事人张某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批准逮捕。

对于原告李永和的诉请,周某回复澎湃新闻称,自己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涉嫌犯罪行为侵害,依法向公司投诉举报,不构成所谓侵害名誉权;原告因为工作过错被公司要求引咎辞职是公司的管理行为,原告也认可并且提出辞职,没有提出异议,配合了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