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春莲

气温越来越低,这款价格过万元的羽绒服又上热搜了!

11月30日晚,市民贾女士购买“加拿大鹅”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去退货,加拿大鹅称“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这一区别对待的条款引发质疑。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相关人员,加拿大鹅方面改口称,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对此,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是正常销售商品,商家通过签约或告知方式约定不能退货。这种签约或告知约定显然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被约谈后改口

据贾女士称,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付款后,店员递过来一张抬头为《更换条款》的纸,要求其签名。这份《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鹅”),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另在约谈中询问了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

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其确认了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实际上,在被约谈前,加拿大鹅在微博发布声明“改口”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对此,艾媒咨询集团CEO张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件事暴露加拿大鹅对中国市场的傲慢态度,高估了消费者对它的依赖或者说是需求。另外,双标标准在国际品牌里面并不多见,这也折射出加拿大鹅的整个企业运作,在管理和产品管控方面有一些问题。

作为羽绒服届的“爱马仕”,加拿大鹅今年频繁出现问题而遭到投诉。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新浪黑猫查询发现,有不少消费者投诉称,加拿大鹅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鹅在加拿大、美国、英国地区均有30天退货政策。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加拿大鹅在这件事中存在歧视性条款,在中国市场采用双标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陈音江还强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否则,这种格式条款就是无效“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消费者可以收集好购买发票、产品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负面消息不断

事实上,中国对于加大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市场。

11月,加拿大鹅披露的第二季度财务业绩显示,截至2021年9月26日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加拿大鹅销售额实现了同比40.3%的增长,达2.33亿加元,其中直营渠道销售额从上年同期的4620万加元增至8320万加元,批发渠道销售额从上年同期的1.19亿加元增至1.48亿加元。

加拿大鹅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niReiss还表示,公司二季度营收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电商渠道的快速增长以及大中华区市场的贡献。

但尽管如此,加拿大鹅今年在中国的负面消息不断,不断遭到质疑。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2021年6月,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具体情形为,当事人在其产品内容中称,“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天眼查显示,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在中国已投资成立12家分公司,其中,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注销。

不难发现的是,这件过万的羽绒服越来越名不副实。

张毅认为,对于加拿大鹅来说,要做好中国市场,其一是要规范管理,其二是充分了解中国市场的规则和消费者的需求,其三是要把控好产品价值和服务之间的这种关联。

“加拿大鹅应该沉下心来做好产品和用户服务。”江瀚也表示。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