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先行探索基础上,强化推行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力度,发布通知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该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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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保护诉权、减轻讼累、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为导向,通过诉的依法合并、代表人诉讼、示范诉讼、立审执兼顾等举措,以最少的程序解决“一个案件”,同时以相应配套制度确保改革落地。自9月30日全面启动以来,全市法院实施合并诉讼369件,解决纠纷1558个,10月份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25.93%

9月30日,宁波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动员部署会。

近日,30名业主分别对同一家中介公司向江北法院提起诉讼,每个业主均涉及装修和租赁两类法律关系。在过去,江北法院可能会增加60个诉讼案件和60个执行案件。如今,承办法官指导业主进行代表人诉讼,将涉及30名业主的出租、装修纠纷在一起案件中加以解决,力求通过1至2个案件加以解决,从而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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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宁波中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535件,同比增长近10倍。该院运用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理念,有效唤醒示范诉讼条款,选取一个或几个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再根据生效的示范判决对其他平行案件集中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裁判,取得较好效果。

设立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由浙江省优秀法官黄文娟负责的“文娟工作室”,是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闪亮名片。运行3个月以来,工作室民事一审当庭宣判率达93.22%,民事可调撤率达78.26%,自动履行率为97.62%,服判息诉率为100%

据介绍,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为确保改革落地,宁波中院还出台工作指引,对分案管理、部门衔接、案件交叉处理、审级衔接、绩效考核等规则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在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避免裁判冲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余宁 | 通讯员:周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