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向纵深推进,始终保持对“老赖”强力打击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全省法院第二次统一执行行动的工作安排,11月3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全市法院统一行动,再掀执行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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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省统一执行行动的主会场设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凌晨6时整,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晓刚作战前动员讲话,并宣布活动开始。他指出,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集中化解了一大批老案、难案、“骨头案”,奏响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铿锵旋律,全省“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做好疫情防护,严守工作纪律,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继续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不折不挠斗争精神,持续发力,有始有终,确保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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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文胜担任行动总指挥,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史辉担任副总指挥,中院执行局下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督导巡查组和指挥协调组四个小组。行动兵分两路,共出动干警56名,警车15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媒体记者等15人共同见证监督执行,邯郸广播电视台全程进行跟拍。此次统一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工作重点放在查人找物、张贴法院公告、搜集执行线索、督促自动履行上,同时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采取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时40分,省、市领导首先到达了邯山区法院执行现场。位于邯山区北张庄王湾村,涉及40亩土地的腾清交付工作。该案是邯郸市某面业公司租赁邯山区某社区居委会40亩土地,租赁到期后,被执行人迟迟不交出租赁土地,邯山区法院决定对该土地进行集中强制腾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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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时30分,省、市领导来到中院执行二组现场。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李某某及某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陆某某执行标的额7629万元。法院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如实申报财产,经对李某某的财产状况调查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情形。在省、市领导和代表、委员、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的见证监督下,中院决定对李某某依法进行拘传。

8时40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组到达大名县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某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拖欠当地村民土地租金导致案件不能及时执行。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张贴公告督促村民协助执行,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声势;另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尽快解决土地租金问题,并组织村民多次沟通协调,明理释法、耐心说服,最终取得村民的理解和配合。这次行动,现场拉出价值4500万元的太阳能组件和逆变器设备,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此次统一行动,全市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836人、车辆201 辆,奔赴258个执行现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30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80件,自动履行金额292.5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5268.94万元,采取搜查措施88次,拘传、拘留203 人,罚款15万元,扣押车辆12辆,腾房11套。行动中共邀请15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见证监督执行活动,多家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今年11月份以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发力,集中攻坚,先后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三次统一行动,战果丰硕,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声势,进一步表明了全市法院依法坚决惩治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来源:掌上邯郸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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