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电商老店低价售卖斐乐(FILA)品牌童装,遇到这样的“羊毛”你会不会薅?当心是“真陷阱”“假羊毛”!

11月25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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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陈某在网上开了一个个人店铺,专门做外贸童装生意。除了店铺所需的美工、客服、仓库管理员,陈某主要负责网店的运营、管理、联系上下家进货发货等。

随着生意越做越红火,陈某店铺的客户需求也越来越多样。2020年2月,有客户向陈某咨询是否有斐乐(FILA)品牌的衣服,眼见有现成的市场需求,陈某忍不住动起了售卖假冒品牌童装的心思。找到假品牌货源后,陈某立刻在上家那里下了大批订单,并转头在网店上新售卖。

但是大量斐乐(FILA)品牌童装上架,却没有拿到品牌方授权,一旦被人发现该怎么办呢?为规避侵权,在将衣服照片挂到网店上的时候,陈某会用修图软件将衣服上涉及品牌的关键字眼遮盖或者擦掉。

行不轨之事,陈某终究心虚。为了掩人耳目,陈某牢牢保守着售卖假货的“秘密”——他始终没有明确向店铺员工说过这些童装都是假货,另外涉及到进假货、卖假货的工作都是陈某亲自动手。在应对网店客户询问是否是正品时,陈某也始终要求店铺客服回答“外贸工厂的货,质量可以的”;如果客户退货,则直接移交给陈某处理。

但“好景”不长,2020年11月9日,一条关于某网络店铺出售假冒品牌商品的举报线索,让陈某的童装店铺进入到警方的视野。同日,公安机关开始对其店铺所在仓库进行搜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并查获假冒斐乐FILA衣服200余件,本案由此案发。

到案后,陈某供述,自家网店所销售的斐乐(FILA)品牌没有拿到过品牌授权。

“因为进货渠道都是我在微信里面找人进货,不是找的正规公司进货。而且进货的价格都是非常便宜的,市场价格需要好几百的衣服,我这里进价才一百来块,甚至几十元,确实和正品商品衣服差价很大的。”

经审计,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内,陈某所开某网店,已销售带有斐乐(FILA)品牌外套1100余件,金额14余万元,扣押的未销售产品金额共计3万余元。

闵行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