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妇女偷窃,却另有隐情,官员审案,网开一面

昌会县有户居民,名叫金在衡,家里养了几十只鸡,其中有只大雄鸡,高冠长距,彩羽翰音,这只鸡在鸡群里打架就没输过,是金在衡最喜爱的一只。

也正是因为金在衡养了很多鸡,也就导致经常被邻居偷走,不是今天丢一只,就是明天丢一只,而压死金在衡最后一根稻草,就是他最喜爱的大雄鸡也被偷了。

金在衡怒不可遏,偷鸡只偷他一家,还把最好的那只偷走,是可忍孰不可忍!暴怒的金在衡一刻也没等,直接前往昌会县衙告状!

昌会县令夏太尹看过讼状后也不问金在衡什么问题,直接对左右衙役说道:“这偷鸡应该是妇人所为,你们跟随苦主回家,将他家前后左右十家内的民妇都带回来,如果有不到的,肯定就是偷鸡人!”

这回可有意思了,衙役们出去没多久,就将金在衡家左右邻居妇女带回来三十几个人,而夏太尹对堂下众人也不着急审问,而是命人将已经拘押的其他罪犯带上堂来,或是打板子、或是上伽号,一时间,县衙是一片哭爹喊娘,叫苦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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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众妇人被吓得脸色惨白,不过没有偷鸡的人心想,我又没偷鸡,这刑罚虽然看着吓人,但应该不会落在自己身上。而偷了鸡的人心里就是另一番天地了,自己偷了鸡,这要是被查出来,那真是又痛又丑啊,以后自己还怎么见人?

夏太尹看火候差不多了,便对堂下的妇人说道:“偷鸡的人跪着回话,其他人起身离开吧!”

一众妇都起身离去。只剩下一妇卞氏,仍跪在地上不敢动。原来卞氏心思都在那只大公鸡身上,突然听到夏太尹说偷鸡者跪着回话,一时间竟然不敢动,似乎夏太尹已经看穿了自己的把戏一样。

夏太尹狡黠的笑了,问道:“看来鸡是你偷的,现在啊问你,是否愿意赔偿?还有你这样的行为,要过街示众!”

卞氏此时竟然面容平静:“家道贫穷,为了赡养老姑(婆婆),实在没有办法,不得已才去金家偷了那只雄鸡。虽然家里已经无物可赔,但我愿意典身赔之(典身:用自己的身体做抵押)。但如果要过街示众,我宁可吊死不愿意。”

卞氏的回答出乎夏太尹的意料,也勾起了他的同情心,于是命人将卞氏的丈夫贡常和老姑带来,经过询问,卞氏果然没有撒谎,偷来的鸡都供给了老姑(婆婆),而贡常夫妇二人一口未吃。

事情到这里,夏太尹也不得不感叹道:“哎!百姓偷盗,也有很多人是迫不得已啊,”

于是当堂将卞氏与她老姑(婆婆)放去,对留下的贡常说道:“妇人不知礼法,所以才敢做偷盗的事情,但是你身为男子。养母自是孝心,只有竭尽全力赡养老人才是正道,岂能因为孝心就去偷他人家的东西?如果世人都这样,那天下就乱了!

”贡常听后,只是不停地磕头,无言可辩。

夏太尹见状,长叹一声,命人打贡场十板,免去偷盗的罪过,就放他回家了,自己出钱再买一只公鸡赔给了金在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