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界的爱马仕”又惹争议。

12月1日早间,#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登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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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贾女士:

我10月27日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中后才发现,这件“加拿大鹅”的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贾女士:购买当天我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当我刷完信用卡后,店员递给我一张纸,抬头为《更换条款》,要求我签名。上边居然写的: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网友1:这么无理?

网友:@贾女士,那你当时为什么要签名?

贾女士:(委屈的表情)如果不签名,就不能拿衣服。

网友:什么?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刺鼻......却不得退货?

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门店工作人员: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

但是线上比如淘宝店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重庆IFS快闪店员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

网友2:强制不能退换货属于霸王条款。

网友3:太过分了!售出不退啊

网友:这只大鹅,你这么快就忘了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的事了吗?

上海市消保委:加拿大鹅请你来谈一谈,消费者为什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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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官方微博: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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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文字上钻空子哦!人家这个声明的意思是,我没说不让退啊,只是实际上不给退。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这种签约或告知约定显然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没有效力。

@央广网: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品牌方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方案,如此才能重新赢回消费者的信赖。“加拿大鹅”却先入为主,给消费者限定维权的条条框框,一句“中国大陆地区不能退货”让消费者碰壁而回,后续更是处处设卡。用地域来区别对待消费者,这样的“双标”,是满满的“傲娇”,必定不被中国法律所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绝不是某个厂家一纸条款就能有“豁免权”的。

综合自新华社、央广网、新浪微博、红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