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松坤) 11月30日,市公安局举行第八次禁毒举报奖励集中兑现仪式,25名举报有功的热心群众,共计获得现金奖励1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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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平民卫士”代表领取禁毒举报奖励。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阎俊 摄

全力打好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2016年,市、县两级公安、财政部门出台《株洲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开通举报电话、邮箱、网站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5年来,共计2000余人次群众获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累计兑现奖励金额约200万元,有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政法部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三清一收一净”“净边2021”“农村毒品问题大清除”“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同时依托广大禁毒“平民卫士”的火眼金睛,对毒品犯罪展开凌厉攻势,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392起,破获省部督目标案件6起,刑事打击768人,强制隔离戒毒386人,行政处罚1698人次。今年6月,荷塘区居民陈某向公安机关举报在合泰路有人贩毒,相关警力及时出动,依据线索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刑事案件3起,陈某获奖2万元;7月,居民刘某向公安机关举报在某廉租房内有吸毒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跟进线索,在该租房内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刘某获奖1.1万元;11月,醴陵市居民左某举报某乡镇民房疑似吸毒人员聚集窝点,公安禁毒部门依据线索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破获刑事案件3起,左某获奖2万元。

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凌娅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与毒品作斗争,共同抵制毒品、防范毒品。一旦发现身边有吸毒贩毒现象,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给予奖励。

禁毒举报知识问答

1.问:发现哪些可疑现象可举报?

答:发现有人行踪诡异、精神无端异常亢奋、携带锡箔纸等吸毒工具的;发现有人借生日派对等,引诱教唆尝试毒品的;发现可疑物流货物或快递包裹的,听闻有人在外地从事贩毒的;发现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出租屋等场所,有可疑涉毒活动的;发现地处偏僻场所,有反应釜及玻璃器皿等设备,散发着刺激性气味,场所内人员行为异常的,均请第一时间进行举报。

2.问: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哪些方式?

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目前,市公安局公布的举报方式有5种:一是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二是短信举报,举报人可以编写手机短信,发送到各级公安机关的短信报警平台进行举报;三是微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关注“湖南禁毒”微信号或者“株洲禁毒”微信号进行举报;四是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或者各级公安禁毒部门;五是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3.问:哪些举报属于奖励范围?

答:一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二是组织、强迫、引诱、教唆、容留、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四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五是非法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六是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的;七是制造、加工毒品厂(点)的;八是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九是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的。

4.问:获得奖励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是所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三是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四是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来源:株洲日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