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响应,15分钟上门,修完后还有意见反馈,不仅效率高,服务还很周到。”近年来,荣巷街道先行先试,立足辖区梁湖南苑、逸泉苑小区等安置房管理,通过构建政府扶持、社区管理、居民融入、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走出了一条Z(政府)+S(社区)+J(居民)+Q(企业)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共建共治、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的探索之路。

改的好,还要管的好。如何让改造后的安置房小区“颜值”和“内涵”相匹配,后续的小区管理又是面临的一大问题。荣巷街道在理顺体制机制,构建安置房物业管理组织网格的基础上,又引入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升小区管理质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街道理顺机制,构建网格

以上级有关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为依据,凡街道范围内建设的安置房小区,均根据属地负责、设站管理、转移支付、自求平衡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综合协调”的完整规范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努力为居民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

荣巷街道形成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物业管理站二级管理网络。由街道分管领导任主任,物管办、建设办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部门条线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对街道范围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相关物业管理的政策,下设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做行业监管,对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培训以及技术指导。

合理分配资源,科学经营管理,按照属地集中管理的原则,合理分配安置房小区的配套用房:每接收1万平方米住宅,多层配100平方米经营性用房,高层配150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各小区车位作为配套资源实施停车收费管理。

落实保障措施,平衡资金运作,建立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保障机制,多渠道落实资金到位。无配套经营性用房的,街道统一按200元/㎡/年的经营性补贴与社区结算。

落实异地安置转移支付。凡跨社区异地安置的,以街道实际安置面积为依据,暂按每年4元/平方标准,执行财力转移。由安置社区的股份合作社,将相应的转移财力统一划入街道指定的银行账户,由街道财政所结算下拨到管辖社区。

物业管理的有偿收费。将街道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资质授权于各社区物业管理站,依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农民自住安置房暂按每月0.5元/平方米/月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停车管理费、公共设施有偿使用收费。

实施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成效,物管办制定相应考核细则,对物业公司、各社区物业管理站实施目标考核制度。

社区属地负责,全面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全面落实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发现本区域内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社区切实履行对所辖范围内安置房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职责,作为小区日常工作的监管主体,社区建立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把日常管理纳入考核,严格把关。

物业公司市场化运作,专业管理

小区的综合治理,不单单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改造,一个小区的品质如何,根本问题在于物业长效管理是够到位,而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主要输出者就显得尤为重要。

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在前期交接过程中就与社区产生了良好的联动机制。一方面实行物业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在本土化运作中深刻理解每一个小区的特殊性,在社区的建议和帮助下往往可以事半功倍解决问题,同时对齐街道的相关政策要求,使物业公司在进驻过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经招投标,荣巷街道各属地社区引入专业物业公司开展市场化运作,目前,已有13个安置房由属地社区聘请了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改造后的梁湖南苑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单位正式进驻管理,围绕小区全体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及时梳理工作方式及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诉求,开展项目个性化服务模式。(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