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女方买下一套总价200多万的房子,自己出50万首付,并独自办理房屋按揭贷款。

2017年初,小情侣在老家摆酒举行婚礼,但没有登记结婚。

之后,女方独自出钱装修房子、买车位,所有权都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

女方后来觉得男方不上进,故在同居的第四年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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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这时就提出,分手需赔他青春损失费。

女方表示可以给男方13万的补偿,但男方坚持要21万,两人就此谈崩。

男方认为,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女方独自出钱买的房、车位自己也有一半份额。

于是将女友小花起诉至杭州西湖法院,要求获得103万,最后遭到了法院驳回。

网友们看到这个新闻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一:事实说明,别小看那本9.9的结婚证,还是很有用的。四年的时间,男方肯定有所付出的,这应该是男方要求分割财产的主要原因吧,另外,在家里还摆了结婚酒席,以为就算没有领证,也是事实婚姻,虚不知事实婚姻的条件越来越注重法律存面的了,这种情况输官司是正常的了。

网友二:房子首付是人家女方自己拿,按揭也是人家自己交的,车位也是人家自己买的。就算是领了证,这也是人家的婚前财产。男人提出这种要求本身就不合理,更不像个男人,有本事自己买个房子给女朋友住,女朋友的房子,分手了自己想拿一份,这还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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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三:难怪现在都流行先摆酒再领结婚证,我同学他全年结婚,后来才知道女方还没和他领证,说要看一年的表现,这一年表现还算正常,8月份就把证领了,9月份就怀有身孕了。

网友四:估计是男的指定付出了,要不然也不可能起诉,只是付出了没有证据而已。

网友五:笑死我了,这男的,估计连婚姻法都不了解吧,太想当然了,软饭吃到这份上,也是无语。

问问针对此事,在问卷网上做了一个调查,一共收集到522份调研数据,具体如下:

调查显示,67.82%的受访者认为男方不应该获得青春损失费,32.18%的受访者认为男方应该获得青春损失费。

另外,针对“你认为同居生活是谁比较吃亏”的问题时,86.02%的受访者认为同居生活的女方比较吃亏,13.98%的受访者则觉得同居生活男方比较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