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住建局网络问政栏目贴出了网友的求助信息。该网友称在2021年6月份购买了蓝光雍锦半岛一套住宅,并缴纳了首付款及其他费用,但购房合同超过3个月仍不能备案,该网友对此表示很担忧,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但被开发商一方一再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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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茂名住建局回复称,该网友的问题应属合同约定的问题,开发商存在违约情况,为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买了房的担心交不了房,顺利入住的同样有烦心事,车位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网友“弱势群体”,就其居住的“东方绿洲”小区车位销售是否涉嫌违规的问题,先后两次向住建局发问。

该网友在9月19日首次咨询发文称,其于2018年2月份全款购买了东方绿洲负二的一个经济车位,当时开发商茂名市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出示不动产证,据查询贵单位的公示,东方绿洲的竣工验收日期是2019年6月24日,未竣工应该不会取得不动产证吧,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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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对该网友的第一次咨询回复是,茂名市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绿洲”楼盘,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向“东方绿洲”小区业主第一次公示地下室车位租售方案,公示期一个月。第二次向小区业主公示租售方案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间没接到业主投诉,我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拍照,经现场核对,地下室车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的资料符合租售条件。若发现违规提前销售车位情况,我局将约谈该开发企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视其整改情况进行下一步处理。

10月10日,网友“弱势群体”再次就该楼盘的车位销售问题,向住建局留言发问,希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网友的再次发问,住建局也作出了回应:经调查,东方绿洲车位早期销售初步判断涉嫌违规销售行为,您可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举证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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