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

今年以来,霍山县公安局以“昆仑2021”“守护平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霍山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依法查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缘闭壳龟13只(其中12只活体,目前已放生),野猪、黄麂、野兔等野生制品60余件,猎捕夹58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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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2日14时霍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匿名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霍山县诸佛庵镇“画家村”管委会“竹林雅轩”饭店,饭店老板袁某在饭店内存有大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黄缘闭壳龟,请查处。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在“竹林雅轩”饭店现场,发现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缘闭壳龟活体12只,死体1只,其他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若干。袁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遂对此立案侦查。

11月29日上午,霍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诸佛庵镇政府等多家单位,集中对涉案野生动物制品进行了销毁,销毁现场,工作人员对60余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采取了无公害降解方式销毁处理。目前,该案共有4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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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呼吁全社会提升濒危物种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捕食野生动物

不仅违法 而且是一种陋习

野生动物身上

可能携带各种病菌、病毒

无论是接触、还是食用

都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隐患

拒绝“野味” 抵制非法交易

疫情防控 从我做起

转发扩散

来源:霍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