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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被罚消息刚落,11月30日,我爱我家北京公司又被曝光一起行政处罚,这次情况更为严重。

近期,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我爱我家”)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罚款3万元。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我爱我家迅速发布名为“关于近期受到海淀区房管局相关处罚的说明”的微博回应,其称,2021年8月,公司收到执法检查通知,原因是承接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进行居间服务,要求调查整改,并接受海淀区3万元的处罚。

声明显示,经调查,由于北京我爱我家某经纪人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司合同承接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进行居间,并私收介绍费后于8月离职。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已列入黑名单,不再录用。“同时,我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已于8月底协助妥善处理好客户问题。目前公司业务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该微博落款为“我爱我家公关部”,但很快,这一微博就被删除,紧接着又出现了另一个意思相近但明显“粉饰”过的说明。

前文中的“关于近期受到海淀区房管局相关处罚的说明”被换成“关于海淀区房管局相关公告”;“我公司某经纪人”更改为“我公司前经纪人”;落款变成“北京我爱我家”,关于海淀区处以的3万元罚款也被隐去。

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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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后声明

就在前几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对我爱我家上海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彼时其为了吸引购房者注意,获取居间交易机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通过编辑和转发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网站上,以“我爱我家”名义发布二手房房源广告。经核实,其中有5则二手房房源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3则二手房房源广告中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为未取得售房者委托和未经相关部门房屋核验的房源。最终上海公司被罚款20万元。

一些二手房网站上,也出现了我爱我家中介被定为严重违规经纪人的情况。个别经纪人28天内被平台警告21次,最终处罚禁止发房。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李宇嘉认为,中介是一个靠提成获利的工作,且属于买方市场,行业高度竞争,不少从业人员为了促成交会采取一些违规手段;另一方面,房屋买卖租赁信息不对称,房屋涉及维度较多,如房屋设计、装修、周边配套等等,所以容易导致中介人员从某一个维度去突出房屋特性吸引买家或租客。

记者 左宇

编辑 洪旭

责任编辑 孙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