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创新作为、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率先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先锋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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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率先推行环评网上审批改革试点探路,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范围内首家使用“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在线申报审批系统”,实现了环评审批全环节网上办理。同时,规范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真正实现了即报即审、不见面审批和“一网通办”。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90余个。审批系统改革重点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堵点,做到了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

同时,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服务,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过去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仓储(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煤炭储存等)、学校、场馆等30类项目直接环评豁免一批“免打扰”,相关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为企业免除了审批手续,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对暂未实现直接豁免或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优化服务一批“零接触”,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指导建设单位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报资料,采取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专家函审等方式进行技术审查,通过网络传件、快递寄件等方式送达批复文件。通过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升便民服务质量,放管服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办事群众。

在加强环评审批服务把关的同时,对确定的各类重点项目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协调解决。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内部协作管理办法》,规定了内部流转和办理时限,助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地,靠前做好环评手续办理相关服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在做好前端政务服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注重做好事中事后指导 “后半篇”文章。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改变监督执法方式,突出精细监管、科学监管、柔性监管。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行业企业告知政策要求,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打扰”。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和公示制度,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体现在执法的全过程。

今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以优质的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